一、本书收编现已发现的周恩来早期(一九一二年十月至一九二四年六月)的全部著作,尽量采用手稿和最早刊出的版本或善本。
二、本书按时间顺序编次。凡无写作或发表日期的,编者试为考订。能判明年、月者,列于该年、月之末。月份不详而能判明年或季者,列于该年或季之末。
三、为保存文稿原貌,对手稿或所据版本排印中明显的错、漏、衍字及语句方面的问题,都不改动,仍按原样刊印,但作校勘处理。
凡订正之字,置于< >号内,附错字后,或加注说明。
凡原件残缺,文字脱漏者,试为补入,模糊难辨者,试为推断,以[ ]号表示。无法判明者,用□号表示。
四、南开作文手稿,曾经教师批改,为保存原貌,仍按原样刊登。教师删去的字句下划“ ”号,改动的字句置( )号内。
五、所据底本绝大部分不分段,无标点或仅有旧式圈点,均重新分段标点。原文为古体,繁体或异体字的,改为现今通行的简体字。
六、各篇写作时间均用公历纪年。表格中数字,统一改用阿拉伯数字;文内数字,仍保留原样。
如果您发现本网页存在差错,或者要对本网页发表评论,请点击我要留言
请在留言中标明本网页的网址,以便网站管理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