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军事文选
——周恩来——

关于战斗动作的密令〔1〕
(一九三四年三月八日)


  一、当下达作战命令时,各兵团首长应预先指定其参谋长或次级较资深的指挥员为兵团指挥员的代理人,以免因其伤亡而中断战斗指挥。只有此中代理人选困难,而该兵团政治委员又有战术的素养时,才能由该政治委员临时兼代。

  二、当在敌人堡垒射界以外与敌人相等兵力遭遇,或在某种有利机会与其优势兵力遭遇时,都应决战。如一味避免战斗,特别是在与劣势敌人遭遇或发现其弱点时,避免战斗,最是沮丧士气,必须坚决纠正并严责其直接负责的首长。

  三、在有利时机应迅速解决战斗,续行追击;在不利时机,应撤退到适当地点。无论追击或撤退都应集结兵力,有计划地实行之。如战斗未解决之前擅自撤退,或战斗解决而不追击,都是沮丧士气的,其直接负责的首长应受严责。

  四、诸兵团首长,应依照上级首长的意图,特别抓住战斗中有利的条件勇敢自发地定下决心而实施之,不应机械地等待上级指示,放过战斗的良机。

  五、当进攻时,应将主力使用于胜利方向,然在防御时重在相互策应。我们要坚决纠正互不相助、特别是不按情况控制大兵力为预备队、观望迟疑以致影响战局的错误。

  六、营以下的分队应绝对保持完满的建制,以适应战术的要求而减少干部死伤的比例率。

  七、要严格实行军事纪律,并要求各级干部自觉遵守。

  上述事项不关我军质量问题,因为我军质量是高的,而是政治的和战术的领导问题。望根据这一指示立刻严格改正,开展战局和提高指挥员的威信。

  主席朱德

  副主席周恩来王稼祥

  

根据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和朱德、王稼祥在江西瑞金发布的密令。



    如果您发现本网页存在差错,或者要对本网页发表评论,请点击我要留言

    请在留言中标明本网页的网址,以便网站管理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和调整。

最近更新日期:2008-5-4                          

周恩来档案网站2006-2008           沪ICP备06012020号           我要留言